公示公告

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新增一台35th炭黑尾气余热利用备用锅炉及燃烧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新增一台35th炭黑尾气余热利用备用锅炉及燃烧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新增一台35th炭黑尾气余热利用备用锅炉及燃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15267159981


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

验收意见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5277号